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购买服务审核与评价工作的通知(长净管〔2019〕25号)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长净管〔2019〕25号
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购买服务审核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市直派驻机构:
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有效控制服务质量,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净月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节约、效率的原则,对净月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净月区政府购买服务审核与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与评价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与评价方式
1.项目审核中心(以下简称“审核中心”)自行审核;
2.审核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3.购买主体组织专家评审。
4.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评审。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与评价适用范围
1.长春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的项目,且项目资金达到采购额度以上的服务项目由审核中心进行审核与评价。
2.单笔采购合同金额达每年100万(含)以上且服务期超一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项目主体进行绩效评价方案编制及绩效考核,将绩效评价方案及绩效考核结果报审核中心做绩效评价审核。
3.劳动成果无法共享、涉及商业机密、费用计算无法计量、量化的服务项目(如:软件开发、影视作品、文字综合类等)审核中心不进行审核与评价。审核中心不予审核评价的项目由购买主体在财政局、审计局、审核中心监督下组织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评审。
三、职责分工
(一)审核中心审核政府购买服务应履行职责
1.审核中心负责对净月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本通知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财政预算资金所购买的服务项目。审核与评价,是指(1)预算审核;(2)费用支出审核;(3)绩效评价审核。
2.第三方机构的确定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与评价工作由审核中心或开发区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
(2)第三方机构,是指向购买主体提供评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造价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政府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其他评审组织。
(3)由审核中心采购招标的第三方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评审工作实际情况定期对其进行重新采购招标。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监督管理
(1)审核中心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过程监督,对审核评价机构的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结论进行复核,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评审业务的委托。
(2)第三方评审机构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除取消其评审资格外,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3)第三方机构评审过程中,遇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或遇有技术性和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审核中心负责牵头协调予以解决,必要时可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二)购买主体报请审核中心审核与评价应履行职责
1.购买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2.购买主体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并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需求特点,采取购买、委托、租赁、特许经营、战略合作等形式。合同应当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绩效考核办法及细则、期限、数量、质量、效果、价格和付款进度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费用支出。
4.购买主体对承接主体的工作台账、工作底稿、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落实、评价成果报告、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成果验收单。
5.购买主体应向审核中心提供审核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提供的资料主要有:
(1)预算审核提供的资料包括:财政预算金额、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测算依据等。
(2)绩效评价审核提供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费用组成明细、绩效考核办法、细则及评价结果等。
(3)购买服务费用支出审核提供的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计费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确认单及绩效考核结果等。
(4)对审核与评价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6.单笔采购合同金额达每年100万(含)以上且服务期超一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付每年最后一笔款项时,需提供审核中心绩效评价审核结果。
7.需要审核中心进行绩效评价审核的服务项目,年初向审核中心备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督促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报审要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报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密切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报审资料要准备齐全,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或答复,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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