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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6308
分  类: 行政处罚;其他业务监督检查信息 ;  其他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标      题: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棠尚木二十八号美发店(个体工商户)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索引号: /2025-06308 分  类: 行政处罚;其他业务监督检查信息 ;  其他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标  题: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棠尚木二十八号美发店(个体工商户)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2025年度长春净月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棠尚木二十八号美发店(个体工商户)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净卫公罚[2025]-050801

被处罚单位(人)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棠尚木二十八号美发店(个体工商户)

主要违法事实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依据和处罚结果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吉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给予警告,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批准时间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