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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长春市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2023号)要求,深入推进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常态,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紧盯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以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目录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结合。

 

  2.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思维,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时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听得懂、会办事、能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按照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提高依法公开、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惠民利民。强化新思维和问题导向,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职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加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打通政务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工作目标

 

  202012月底前,管委会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各派驻机构编制完成本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编制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统一应用政务公开平台。

 

  202112月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确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202212月底前,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

 

  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净月高新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净月高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按照省、市政府对口部门统一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和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在市政府对口部门指导下,制定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清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应包括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九方面要素。(责任单位:管委会26个领域相关部门、各镇街)

 

  (二)实现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事项在线查询集成发布

 

  按照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将梳理出的事项逐项上传至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为社会公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全市“一网一区五关联”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一网”即以中国长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管委会、各镇街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区”即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在线申请、办事咨询等公共服务。“五关联”即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中的办事服务事项要与政府网上办事系统中的各项服务办理项目相关联;政策类的信息要与政府部门网站中的信息相关联;法定共性公开事项要与政府信息公开栏相关联;净月高新区的政务新媒体,也应当采用数据同源方式进行关联;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嵌入全区部门业务系统并关联。(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查询信息便利化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主题,将梳理出来的与“一件事”办理相关联办事服务事项,统一归类、整合到同类办事服务公开的事项中,推动一张表单受理,围绕“一件事”的办事服务逻辑,逐步推动实现串并联审批。要组织编制《办事指南一本通》汇编,放置实体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供群众免费取阅。要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应进必进”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

 

  (五)完善管委会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要强化行政决策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要建立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

 

  (六)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要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

 

  (七)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要按照国务院部门编制确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比照以上工作方式开展对应领域的事项梳理和公开,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在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做好标准目录的调整完善、动态更新工作。(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

 

  (八)做好村(居)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有序衔接

 

  要指导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编制公开事项目录。要拓展农村、社区政务公开渠道,各村(居)民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系列特色活动,探索适合本区域的政务公开新路径,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统筹落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

 

  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

 

  要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区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26个领域涉及到的具体职能部门要积极与市对口部门做好对接,通过进一步的指导、审核、监督、评估,确保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