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2804 |
分 类: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净月快速路项目房屋征收房产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1日 |
索引号: | /2024-02804 | 分 类: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1日 |
标 题: | 关于净月快速路项目房屋征收房产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1日 |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公开选定净月快速路项目房屋征收房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新立城镇爱国村西生产屯,具体以项目用地边界为准。
二、评估对象:非住宅1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实际发生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并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2、报名时,评估机构要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房产评估师,并确保全程参与项目房屋等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项目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名;
5、具备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条件。
四、评估费用标准:
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为基准,按柒折支付费用。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房评估机构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4、满足本次报名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8、近期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9、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情况;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 -下午16:00。
八、报名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楼A区征收一办
九、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十、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十一、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征收单位有权解除项目委托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征收单位有权判定其入选无效,同时将被列入净月高新区征收工作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征收项目报名:
1.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在征收单位限定的期限内签订项目委托合同的;
2.评估机构未按照征收单位的要求参与公证抽取评估机构等程序的;
3.评估机构未按照评估单位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出具评估报告(含预评估报告),对征收工作造成延误的;
4.评估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报告的;
联系人:净月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532449
附件: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房屋征收第一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