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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1962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社会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标      题: 净月区残疾证清查阶段注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索引号: /2024-01962 分  类: 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社会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标  题: 净月区残疾证清查阶段注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吉林省实施细则》、《关于集中开展规范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残联办发【2022】39号)》文件要求,“到期换证”、“人户分离”、“长期在外打工”、“失联”等为由逾期未换证的残疾人,区级残联应将该证冻结,暂停其享受的相关各项待遇,对于冻结期满6个月以上经通知仍不进行证件换领或重新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其残疾人证予以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净月区残联反映。

  举报咨询电话:0431-84532426 

    

 姓名 

  残疾证号 

 X林 

  220XXXXXXXXXXXXX1613 

    

                                    

    

    

  净月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