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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3092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索引号: /2024-03092 分  类: 就业信息服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简称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长春地区域内各类能够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企事业单位(不含高校)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基地,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转状况良好。

  ()设有专门的科研或技术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以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有明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科研项目。

  ()重视人才和科研开发工作,单位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已经成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地的单位不能申报。

  二、工作程序

  ()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受理。净月区人社部门受理所属单位及辖区内注册企业申报材料。

  ()组织推荐。市人社局将视申报材料汇总的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必要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择优评估。

  三、政策支持

  ()省级基地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同等人才政策。

  ()我市域内新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将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

  四、推荐数额及材料要求

  ()推荐数额。不限制各县()区、开发区报送材料数量,市直所属单位可直接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

  ()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填报《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A4纸纵向双面打印,保持原有页码和格式,未尽事宜可在证明材料中说明。提供《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一览表》电子版(附件2)

  2.证明材料。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经营业绩、研发机构、科研平台、承担项目、导师信息及获奖情况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一览表。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报送电子版,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辖区内申报材料一览表汇总后统一报送。

  《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制作封面,编制目录,胶装成册,相应位置加盖公章(不得超过30)。报送纸质材料3份,扫描件(PDF格式)1份,提供相应材料电子版。内容涉密的可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或单独申报。

  ()材料报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开展申报工作。净月区人社局将于2024313日前结束申报材料的受理,逾期不待。

  ()报送地址。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6C区。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cjyrsj@163.com

 

  联系人:徐铭远

  电话:0431-84535855

  附件:1.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吉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一览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8

附件1-基地申报表(A4双面打印,封皮目录胶装一式3份).doc
附件2-基地一览表(电子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