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8343 |
分 类: | 水利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净月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索引号: | /2024-08343 | 分 类: | 水利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净月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部署及省水利厅要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了净月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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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净月水库 |
大坝上游150米,北侧南侧西侧以水涯线平均外扩20米为界限 东侧以桥外扩50米范围 |
管理范围平均外扩300米 |
备注: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为后期与国家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
3、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