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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1280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局(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标      题: 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索引号: /2025-1280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局(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标  题: 转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区内各中小企业:
  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5〕2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计划在今年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现将《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5,并提供其他申报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按要求装订成册(要求装订成册、正反面印刷、加盖骑缝章、书脊标记企业全称。方案首页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并加盖公章)。
  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的通知
  邮箱:2659013542@qq.com
  联系人:王宇梦
  电  话:13504429301
 
  净月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1日
  初审:王宇梦  复审:谭笑然 终审:刘丹
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对象的通知.pdf
附件1 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2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申请表(平台类).doc
附件3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doc
附件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方案评价要求.pdf
附件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及认定标准(基地类).pdf
附件4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及认定标准(平台类).pdf
附件5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5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