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http://gxj.changchun.gov.cn/twdt/tzgg/202506/t20250630_3412024.html)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8点,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腾森 战玥曈
联系方式:0431-85532177
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jy85532177@163.com
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福祉大路1572号)1号楼4层C区 科学技术局
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如下:
申报书上推荐单位写: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时间写:2025年7月29日
新认定企业:
纸质版材料:1.2025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一式二份(即附件1,含附件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与附件10“实地踏查说明”);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合集一式两份(即附件6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含附件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与附件10“实地踏查说明”)
电子版材料:以上纸质版材料的可编辑版本及PDF版本。
复核企业:
纸质版材料: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合集一式两份(即附件6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含附件8“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10“实地踏查说明”)
电子版材料:以上纸质版材料的可编辑版本及PDF版本。
注:有效期内国专企业,只需要完成网络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版材料。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0日
初审:张腾森 复审:战玥曈 终审: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