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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392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局(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净月区转发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索引号: /2025-03925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局(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净月区转发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转发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5]50号)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另行通知。
  附  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邮  箱:ccjyqgxj@163.com
  联系人:张智焱
  电  话:0431-80591966
 
  净月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