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2-31368 |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净月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6日 |
| 标 题: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 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6日 |
| 索引号: | /2022-31368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净月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6日 |
| 标 题: |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系统 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6日 |
为深刻汲取贵州黔南州“9.18”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结合近期我市多地学校出现校车违章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校车安全防范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返校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公函〔2022〕159号)要求,全面做好校车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杜绝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区教育局决定从2022年11月7日起至寒假前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国家和省市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求为指导,持续推动落实全区校车安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结合冬季校车运行特点,着力解决影响全区校车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夯实全区校车交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车
三、
整治任务
(一)
审核校车服务单位、校车年检合格资质、校车驾驶员资质、半年一次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及要求、校车管理制度、校车管理档案(一车一档)及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二)
校车内安全应急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包括GPS定位系统、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三)
对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或拼装现象,是否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进行重点检查。
(四)
是否针对可能出现影响校车安全运行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对因极端天气阻碍校车通行的备用路线。
(五)
是否与校车公司、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应急救援组织,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能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
违反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其他问题。
各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有问题的校车要坚决予以停运,并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凡是出现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11月7日至寒假前,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1月10日前)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相关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做好组织发动。
(二)开展自查阶段(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各校要按照本方案的整治任务逐条对照、逐条检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校要结合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汇总报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15日)。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随机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校车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学校的管理职责。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落实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完成到位。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人员责任。
(三)提升管理措施。各校要做好冬季校车运行各项准备,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学校校车及民办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为校车更换防冻机油、雪地轮胎,加装防滑链等;如遇严寒、雨雪、路面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状况,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等措施有序应对。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公众号、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使每一位乘坐校车的学生都熟知安全乘车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逃生技巧。
(五)做好总结报送。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本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加大检查排查力度,整治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联系人:杨渊
联系电话:0431-884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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