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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30024
分  类: 机关简介;义务教育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长春净月高新区教育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索引号: /2021-30024 分  类: 机关简介;义务教育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标  题: 长春净月高新区教育局机关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机构负责人:徐洪兵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84527978

  办公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福祉大路1572号)5号楼 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和管理教材编写和使用。

  3.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5.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区教育局有审批权限的民办教育。

  6.负责全区教育网点布局,统筹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用地空间布局体系;对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及校舍改建、扩建工程的全过程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督导。

  8.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编制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管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

  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配备、调配工作;配合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开展教职工教育培训、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省、市级、区级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和认定工作;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10.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班主任队伍培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11.负责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13.负责全区义务段学历学校(含市教育局授权的管理单位)、学前教育机构及区级教育部门有审批权限的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4.负责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国有资产及教育教学装备的管理。

  15.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的党建及群团工作。

  16.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