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9799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净月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23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业生毕业证遗失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23日 |
索引号: | /2022-19799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净月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23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业生毕业证遗失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23日 |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九条“毕业证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学校颁发”的要求,凡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学、初中毕业生,达到毕业要求的,均发给毕业证书,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验印,学校颁发。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一律不予补发。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核准、验印。
流程:遗失毕业证的小学(初中)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学校审核——学校盖章——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盖章。
咨询电话:8964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