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6-04437 |
| 分 类: | 其他 ; 公告;通知 |
| 发文机关: | 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2026年净月高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 索引号: | /2026-04437 | 分 类: | 其他 ; 公告;通知 |
| 发文机关: | 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2026年净月高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28日 |
为规范净月高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6年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经济发展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区内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家,分别为吉林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长春市鸿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长春市瀚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长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对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并进行分类监管评级。年度检查频次根据评级结果,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B级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2次,C级小额贷公司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至少2次,D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每年现场检查至少4次。涉及举报、投诉、安全生产检查等情况除外。
四、检查结果应用
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