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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3110
分  类: 批准服务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 转发《长春市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索引号: /2024-03110 分  类: 批准服务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净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标  题: 转发《长春市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区内各企业:

现开展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具体要求见通知。符合通知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314日下班前上报相关材料至净月区经济发展局(管委会1号楼5C区)。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各一份)

2、申报材料按照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睿   84563757

邮箱:ccjyjfj@163.com

长春市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的通知.pdf
附件:拟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