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0100MB1C59080X/2021-35108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索引号: | 12220100MB1C59080X/2021-35108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标 题: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机关简介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王凌寒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4335898
办公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福祉大路1572号)5号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代表净月高新区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的工作对接,配合开展辖区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辅助性、事务服务性工作。
3.配合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
4.配合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调整等相关工作。
5.配合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6.配合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7.配合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辖区各类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许可审查相关工作。
8.配合净月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做好辖区土地使用权审批等相关工作。
9.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做好辖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代管委会对长春净月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11.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