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K093958091/2025-08487 |
分 类: | 财政监督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净月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索引号: | 11220100K093958091/2025-08487 | 分 类: | 财政监督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净月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区机关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办事处及区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函[2025]85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净月高新区2025度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容街道五四村村民委员会
2.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盛幼儿园
3.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吉林省中鑫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内容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遇重大问题也可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监督检查对象为村集体的,要紧盯会计制度执行、资金资产入账、资产确权管理等“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等执行情况。
三、检查的依据及检查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检查,如实提供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四、检查时间及联系方式
此次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前结束。
联系人及电话:杨岚 84549366
于雪 138043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