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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共由六部分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采用数据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本报告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zwgk.changchun.gov.cn/jy/jykfqrmzfndbg/2023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净月高新区政数局联系。咨询电话:0431-80767950;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6号楼(净月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1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净月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规定,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标准化目录梳理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统筹梳理全区30个领域基层两化目录,认领公开事项89项,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印发《净月高新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净月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任务清单》《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考核基础性指标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各单位,进一步促进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政府网站围绕重大民生信息、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发布各类信息6653条,发布解读信息14条,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提升网民留言办理质效坚持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作为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的有效载体,实现承办率、答复率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2023年净月高新区获评长春市“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突出单位。

(二)紧紧围绕群众关注事项规范依申请公开

组织全区开展3期210人次政务公开培训,围绕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法律适用、救济途径等问题进行规范指导,确保答复申请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准确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共新收规划设计、土地(房屋)征收、物业服务、建设市政、义务教育、卫生医疗等依申请公开167件,2022年结转依申请公开3件,规定时限内答复率、办结率均为100%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紧紧围绕优化公开方式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开创了全省小微权力政务公开信息化监督的先河净月高新区全省率先开发了净月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将村三资及各条线政策补助的信息以村委员会公开大屏和查询机的形式向村民公开,开创了全省小微权力政务公开信息化监督的先河。二是“以数赋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将政务公开纳入“一网统管”平台,下设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板块,将省市和区内检查通报的各类问题在平台中调度,打造了政务公开和新技术融合的新业态,大幅提升了响应速度和精准解决率,获得全省表扬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制定和发布《净月高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监督检查,优化提升全区34个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四是建好用好政务公开专区。加强区、镇(街)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制作更新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指南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资料5500册打通政务公开面对面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9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7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6

1

0

0

0

0

1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0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41

0

0

0

0

0

4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0

0

0

0

0

6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6

0

0

0

0

0

1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1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2

0

2

1

5

0

0

0

3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净月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还有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下一步,净月高新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体系。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等开展政策文件现场解读,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各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