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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高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7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汇总全区各部门(单位)、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净月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jingyu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邮编:130117;电话:0431-80767950。

一、总体情况

1.完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编制、公布2020年净月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协调区本级23个部门、3个镇政府、7个街道办事处编制和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区年报由文字和图例两部门组成,分别总体概括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具体行政行为增减量化指标,统计发布数据、分析阶段性问题并提出拟处理问题措施。全面提升各部门(单位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整体统筹度,强化协调联动,提升工作效率。

2.提升政府信息载体多样化标准化。一是加强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净月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法定主动公开24大项、25小项并上传133条可公开文件。二是集中发布和展示管委会各审批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确保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均通过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净月区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示。对于发生变化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对外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

3.推进五公开事项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净月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配指数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对照全年季度评估结果指数标准和得分情况,及时调度相关部门,形成“紧跟踪、周调度、促整改的工作格局补充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完善门户网站专栏内容,新增发布通知192条、公告公示301条。更新、完善重点领域、五公开专栏,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审计、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新建净月高新营商环境专栏、行政执法专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4.受理依申请工作专门化细致化。开设依申请公开窗,按照法定程序受理依申请公开477件,派转规自服务中心、征收办、土地收储中心、建设发展局、组织部、经济发展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申请范围是规划政策、工程概览、征收补偿等、社保情况等。申请用途主要用于宅基地确权、房屋相邻权界定、征收补偿维权等。目前已经答复471件,答复率98.7%,剩余6件转办下一年度办理。接待解答来访来询当事人331人次,从申请人最基础的需求着手,通过普法告知、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降低矛盾蓄积量,充分明确救济途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5.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流程化合规化依据国家、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建立常态化管理流程。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台账,做好新增、变更、注销等管理工作。及时发放新增账号,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账号负责人履行职责,促进各政务新媒体保持合规达标状态,净月高新区政府系统现有政务新媒体39个,达标率100%。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账号主体“三审”责任制,做好内容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国家、省、市要求及时转发党政大事要闻,做好宣传工作。

6.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全面化、系统化。升级互联网网站应用防护系统,为所有计算机配备了防病毒软件,重点检查弱口令问题,采用强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防护。为了严肃政务公开行为,我区明确管委会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的责任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公开信息不发生表述性错误,全年没有公开信息表述不准确的现象发生。

6各级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敞开化、便捷化。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指示标牌。制作印刷政府公报(按期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00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000份)、依申请公开指引(1500份)、吉林省征地查询系统宣传册(800份)等宣传材料。并配备电子触摸屏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导,通过电脑能够指导申请人提交依申请公开、查询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公开包括各单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等。大厅的引导咨询人员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情况,并能指导来访来询群众线上、线下进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7.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专业化、实用化。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深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先后组织区各组成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召开2期业务培训交流会。累计培训人数200余人结合工作实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入手,就当前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时代背景、文件依据、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完善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建设等几个方面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1.7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3

4

0

0

0

0

4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2

4

0

0

0

0

4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67

4

0

0

0

0

4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9

3

0

22

15

6

8

7

36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净月高新区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部门、镇街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等方面要深入研究办法和手段。

2021年以来,净月高新区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形成“紧跟踪、周调度、促整改的工作格局。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补充主动公开事项信息,进一步加大审计、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加深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促进各政务新媒体保持合规达标状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