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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长净政公办〔20221

区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24 号《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合账》(长政公组〔2022〕号)部署要求,现将《净月高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准把握政务公开方向。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准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职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好培训指导、监督保障等日常工作。要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的有效性。要依法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开的及时性,杜绝公开随意性,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

  三、扎实推动政务公开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把各项贯彻举措落到实处,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净月高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台账

净月高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