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局决定于2023年4月17日派出审计组,对张雪峰、焦明慧、郭春雨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为促进审计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审计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公示如下:
一、欢迎社会各界及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对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执行廉政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审计期间,请社会各界及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同志对审计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三、联系方式:
1、审计组所在部门电话:84528898
2、审计组联系电话:13314391933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