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净月高新区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方案的通知
长净党政办〔2020〕35号
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各派驻机构: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净月高新区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关于净月高新区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兴业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服务零距离、生产经营零干扰、企业群众零投诉”的要求,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的,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有力的“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实施主体和服务对象
实施主体为全区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和市直派驻机构,服务对象为驻区所有企业(含已签约即将落地企业)。
三、反映渠道
1.吉林省软环境投诉举报平台。
2.吉林省软环境投诉电话12342。
3.长春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4.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设置的“诉求反映窗口”。
5.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设置的“诉求协调部”,投诉电话80767980。
6.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的“开门问政”专题座谈会。
7.投诉至省、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督办、转办至净月区。
四、问题事项清单
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企业自身、部门(单位)、干部作风等方面,研究确定企业问题事项清单,主要内容为:
1.企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事项;
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技术、人才、融资等制约企业发展、需要政府提供指导或帮助的各类困难;
3.服务态度方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4.办事效率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私设门槛、推诿扯皮;
5.企业负担方面,乱评比、乱摊派、乱收费;
6.执法司法方面,乱检查、乱处罚,粗暴野蛮、吃拿卡要、有失公允;
7.政策诚信方面,政策不落实、协议不执行、优惠不兑现、承诺不践诺,开门招商、关门欺商;
8.其他影响我区营商环境的行为。
五、不予受理事项
1.民间民事纠纷;
2.企业间经济纠纷;
3.劳动仲裁、居民拆迁补偿、保险理赔、国企改制;
4.对已生效司法判决、裁定不服;
5.治安刑事案件;
6.无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7.其他与营商环境无关的投诉举报。
六、工作流程
1.事项受理
吉林省软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吉林省软环境投诉电话12342、长春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省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渠道受理的问题事项,按原定办理流程进行处理。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设置的“诉求反映窗口”、“诉求协调部”和“开门问政”专题座谈会、省市督办、转办等渠道接收到的问题事项,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转交给相关部门(单位)受理。
2.受理登记
对受理范围内事项进行确认登记,对受理范围外事项原则上不负责留存或转办。
3.解决问题
一是快速反应。企业提出的诉求,受理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诉求人,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要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一般问题要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二是会议协商。针对跨领域、跨部门的营商环境疑难问题,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启动疑难问题处理程序,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单位)集体研究问题解决意见,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出具会议纪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提交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疑难问题要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回复。
三是督查督办。对逾期未办结的投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函督办。督办后,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且无正当理由或投诉主体不满意且涉嫌违纪违法的,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启动问责程序。
4.综合评价
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问题事项处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对于评价不满意的,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确属部门(单位)责任的,给予全区通报。
七、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高位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
2.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深刻理解“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扎实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要做好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协调督办等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密切联动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努力赢得企业的信任和理解,营造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八、注意事项
1.原则上优先受理实名举报,对实名投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受理问题要明确具体,详述被投诉单位、人员、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性质、后果、诉求,可以留下投诉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评价验证使用)、单位和联系方式。
3.投诉举报人应对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投诉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制造事端,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