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净月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9-10899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告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标      题: 净月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发文字号: 长净管办〔2019〕4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9-10899 分  类: 政务公开 ; 通告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标      题: 净月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发文字号: 长净管办〔2019〕4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4日
   净月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长净管办〔2019〕41号
 
 
   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解读回应工作力度
  (一)全面推进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各部门、各单位报审政策性文件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报送、同步审签。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材料、保密审查等要件随文一并报送。要件不齐全的,管委会办公室将实行退文处理。
  政策性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要同步上传至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在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要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微直播、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便民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强化政务舆情回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管委会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针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要加强与新闻、网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强化决策和执行公开力度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定期发布督查和审计结果,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责任部门:财政局、规划局、社会发展局、教育局、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水利发展局、林业局、卫生健康管理局、文化旅游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境保护分局、净月工商分局、净月税务局、净月质监分局、净月食药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加强减税降费、“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长春)”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局、社会发展局、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管理局、净月工商分局、净月税务局、净月公安分局、净月质监分局、净月食药分局、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和就业供求信息等。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征地补偿、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信息公开。推动建立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探索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公开。
  责任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发展局、教育局、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农业水利发展局、卫生健康管理局、文化旅游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园林绿化处、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第一办公室、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房屋征收第三办公室、房屋征收第四办公室、土地工作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分局
  (三)深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
  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责任部门: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加强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其相关补偿补助费用发放、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加强网站建设
  加强开发区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等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推进网站集约化工作,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与应用
  主动顺应技术变革,把握发展规律,做好5G时代下的政务新媒体工作,打造有速度、有温度、有新鲜度、有广度的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责任部门:新闻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三)推进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集成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清理整合非紧急类服务热线,探索建立集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号通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责任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新闻信息中心
  五、完善制度规范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职责。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不低于4%。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同时,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三)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年内要全力做好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发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机构改革后,涉及职能划转的部门、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将对应政府信息一并划转,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指南、指引、名片、申请须知、工作流程、便民电话等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新闻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
 
20190.70401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