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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9-10892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净管办〔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9-10892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净管办〔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5日
关于印发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净管办〔2019〕12号
  

 

  

区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直派驻机构各部门:
  
  现将《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2018-2022)》,制定2019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优化乡村布局,立足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生态优势,改善农村民生,繁荣农村文化,创新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区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按照中央、省和市要求,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形成,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乡村环境整治全面展开;生态服务业在重点镇村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生产结构优化;实现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以规划引领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1.启动村庄发展建设规划。按照《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要求,在规划中的13个村全面启动村庄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对重点建设村庄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明确各村拟建设的重点屯,建设项目、内容,标准和形式。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
  2.科学谋划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全区整体规划方向,严格遵守生态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城镇建设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落实规划功能分区,整合关键要素,打造生态、生产、生活和谐共生的新型乡村空间布局。                                                                          
  3.着力谋划好产业布局。根据自然生态和区位特点,发挥人才优势、科技优势,优化农业农村产业布局,把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多功能农业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本着壮大优势产业、开发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谋划好重点产业,全力以赴推动全区农业农村产业升级。
  (二)以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
  1.加速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政策,在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放开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新湖镇、玉潭镇、新立城镇13个村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全程服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投入,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在土地流转、经营和高效运行上取得良好效果。
  2.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统一品种、种植、技术、管理和加工模式,整合营销渠道和营销方式,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爆玉米产业增值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支持推动青怡坊1000亩花卉基地建设,以花卉产业协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提升产业集群带动作用。
  3.完成农业“两区”建管护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任务,启动“两区”建管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农业发展物质技术支撑水平。
  4.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新湖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引导城市要素走进农村,开发利用绿色生态资源,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业态、新项目。与吉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现代设施装备引进和技术标准、技术模式的开发与制定,培养农民技术骨干,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成果转化和及时利用。
  5.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推进农村股份合作、信托经营等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打造集体经济强村。13个村全部启动集体经济强村建设工程,以“一村一企”为核心,以现有集体资产为依托,整合各类资源,以绿色生态净月为公共品牌,以“双栖”、旅居、健康养生、休闲体验、农事教育为重点,形成新的经营模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三)以都市农业发展拉动农村产业升级
  1.发展旅居服务业。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新趋势,按照留住乡愁、展示乡貌,把传统民居改造成“民宿”,建设特色小镇、美丽村庄;形成体验22℃的吉林,体验北方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魅力乡村。
  2.发展双栖服务业。把握逆城镇化的新趋势、新潮流,引领消费新模式、新需求。探索以整体搬迁民宅为主体,按照农民以宅参股、村(企业)统一经营的模式,着手谋划特色“民宿庄园”,满足市民夏季到农村生活、南方居民避暑和体验冰雪的群体需求。
  3.发展休闲服务业。依托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以田园综合体为载体,规划建设休闲服务慢生活园,利用优雅、舒适、安逸的生态环境,打造都市慢生活模式。
  4.发展体验服务业。以走进乡村,体验田园风光、体验农事活动、体验农村生活为重点,打造面向城市中小学生的农耕文化教育体验基地;打造面向城市家庭的农事体验园,适应家庭式组团体验,或租赁或认领土地,自我耕种,体验农事活动。强化农趣设计,深挖农事活动为主的趣味活动,让游客体验到乡村乐趣。
  (四)以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开展村屯清理行动,解决村屯“乱堆、乱放、乱建、乱占、乱排”问题;细化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管理模式,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新建农村卫生厕所1933个;建设户户通水泥路50公里;实施玉潭镇建国村、新湖镇加官村伊家沟安全饮水提升工程。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的要求,深化河长制的落实,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防治兼顾,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落实好水源地保护政策。推进乡村水环境治理,实施水体清洁行动,严格入河排污管理。落实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起动玉潭、新湖截污干管及附属工程建设;实施侵占河湖蓝线和林地清理整治行动。
  3.实施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按照《长春净月高新区“一河一策”方案》,启动新立城水源地区域内新湖、玉潭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组织实施新立城镇、玉潭镇碱草沟等3条河流及支流清淤疏浚工程。
  4.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减控工程。落实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支持病虫害生物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和综合转化利用工作开展;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和乡村能源调整,解决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出口问题。
  (五)以传统和现代文化相结合建设文明乡风
  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开展“乡村好人”、“好乡贤”、“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发挥优秀基层农村干部、道德模范、优秀企业家、致富能手等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榜样教育引导力量,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教育引导农民树立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价值理念。
  2.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弘扬时代新风,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法制观念,实施创建文明村镇行动,在创建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双提升;开展“文明村屯、干净人家”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发挥区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完善农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数字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推进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延伸服务与提质增效。
  (六)以善治工程推进农村治理水平提升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意见》,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薪酬待遇;抓好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觉悟高、总体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任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参照扶贫的工作思路,为22个村选配第一书记(包村综合协调人),支持乡村振兴。
  2.健全乡村民主自治机制。坚持自治为基础,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有序探索村民小组自治。
  3.提升乡村法治化建设水平。开展“法律进村屯”“法制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全力营造乡村法治氛围。
  4.开展群众性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实施村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文明乡风。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文明建设行动,反对封建迷信。加强村委会红白理事会建设,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在殡葬改革中的重要作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开展农村科普活动,通过互联网等新途径普及信息技术知识、卫生保健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现代生活知识,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5.建设平安乡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农村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深入开展扫黑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以及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借鉴推广“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完善村委、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七)以新人才理念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
  1.推进农村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净月高新区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加大“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实施“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程。
  2.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术人才等下乡担任志愿者、以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
  3.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环境。实施能人回乡、工商兴乡、社会助乡的“三乡”工程,鼓励农村青年、返乡人才和能工巧匠扎根乡村。以净月众创大厦、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吉林省青年创业园等孵化载体为根本,探索构建三农领域创业创新的服务平台,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政策集中发布和农业实用人才的培养。统筹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乡土“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4.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社会管理、涉农企业用工和农村特色手工艺为主要内容,对农民、农技人员、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农民创业意识和能力为重点,对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打造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农人”。
  (八)以精准措施强化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聚焦贫困人口和经济薄弱村,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措施,增强“造血”功能,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机制,落实区直部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责任制,做好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强化一线攻坚力量。要加大扶贫监管力度,防止扶贫流于形式,责任到人,完善机制。建立双向交流沟通机制,确保扶贫精准到位。完善扶贫对象管理、扶贫资金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扶贫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考核机制。实现1848户贫困人口收入稳步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区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编制规划计划、完善行业政策、制定推进措施、建立项目台账、抓好项目建设,独立负责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各专项工作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月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选拔、培养、配备、使用,切实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强化激励引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一线培养锻炼,加强对基层农业干部的政治关怀、工作关爱、生活关心,不断激发工作斗志,形成乡镇工作人员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稳定。加强农业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改革,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充实队伍,选拔有志于乡村振兴事业的优秀干部充实农业部门,发挥好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
  (三)加大投入力度
  全面落实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的具体支撑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
  制定综合考核办法,强化督查巡查,建立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把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纳入镇村二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择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督察,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侵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实施乡村振兴的宣传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积极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的丰富实践经验,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实施。
12号关于印发长春净月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