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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7-67864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长净管〔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78756/2017-67864 分  类: 环境监测丶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长净管〔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长净管〔2017〕17号

 

机关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直属事业单位、市直派驻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形成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的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现建设美丽净月的目标,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摆在突出位置

  (一)增强生态环境意识

  生态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生态是净月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对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的执政理念,切实强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意识,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人民群众有明显的获得感,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目标。

  (二)完善健全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揽和政府、街道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重点围绕完成水、大气、土壤、生态“四大”治理和保护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治区方针,进一步将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落实到位,建立环境保护协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改革体制机制,确定目标任务,建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的新格局。

  (三)改革创新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现存突出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导向,以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基本途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制度和方式方法,实现多元共管共治的管理格局。在管理目标上实现以总量减排为重点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以粗放式管理为主向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的转变,在管理方法手段上实现以传统经验型为主向以大数据为主的现代化管理手段的转变,在环境执法上实现以环保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以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执法为主的转变,在环境督察上实现以督察企业为主向以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为主的转变,努力形成党委、政府、企业、市场、公众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建立全区一盘棋的生态文明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推广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境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促进广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生态文明观,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五)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生态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村,从建设美丽街道社区、美丽学校、美丽乡村、环境友好型企业等抓起,打造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着力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大力开展人居生态、田园生态、产业园生态、连廊生态等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二、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源头治理和管控

  (六)突出大气污染防治

  进一步推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以提升区域空气质量为出发点,全面淘汰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推广清洁能源;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进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按照《吉林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严格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城市软硬覆盖建设,对全区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季节性秸秆焚烧;严格管控户外烧烤、餐饮油烟排放等问题。

  (七)突出水体污染防治

  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工作,以伊通河南南段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推进实施大水系重污染支流综合整治,实施“河长制”管理,落实“一河一策”的综合治理方案,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农村改厕、垃圾规范化整治等方式,实现“生态治水”的理念,建设河道两岸水生态隔离带,降解和阻断干流沿岸入河污染物,实施湿地和生物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和净化能力,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全面改善水质。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以农村沟渠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在乡镇、村屯人口密集处建设低成本、高效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河支流入河口处、重点河流沿线村屯、重点湖泊水库湖滨带等区域建设降解型人工湿地,进一步改善农村沟渠水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划定畜禽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推进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

  (八)突出土壤污染防治和质量提升

  全面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以黑土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治污染提高质量为重点,全面提升土壤质量。全面保护黑土地资源,将黑土地纳入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进一步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防止黑土地水土流失;实施保护性耕作,全面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粮豆轮作等措施,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肥力,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强灌溉用水环境管理;推进以农村垃圾、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广秸秆还田、机收捡拾打捆等措施,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现状,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大对化工、电镀等行业监管,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修复,提升土壤质量。

  (九)突出生态建设与保护

  结合“吉林省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净月潭风景名胜区、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指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为重点,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保护好我区最为重要的生态区域、最有价值的生态要素、最为宝贵的生态资源;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科学定位产业结构,发挥生态系统的整体调节作用,提高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

  三、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职能明确的责任体系

  (十)整合优化行业部门职责

  “人人都是污染源”,“户户都有污染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监管优势,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谁污染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管理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目标,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十一)落实辖区管理责任

  各镇、街道办事处、汽车文化产业园要以辖区为重点,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镇、街道、汽车文化产业园环境管理责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构建党委政府统揽、部门主管、环保监管、企业落实的责任体系。属地政府要积极协调区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区域环境管理。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突出对建成区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监管;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保公共设施建设,落实辖区污染监管责任。

  (十二)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和各基层环境保护所(环境监察中队)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执法体系,配全环境保护机构、基层环保所环境监管人员,确保能够满足基层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管理的需求,保障环境执法、执法用车等基层能力建设经费。着力解决社区和村屯生态环境“失灵、失控、失管”的问题,加强基层社区和村屯生态环境管理组织建设,建立并完善基层环保监督员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在生态环境管理、监督、调解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大力倡导全社会绿色生活方式

  努力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四、推动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创新监管制度

  (十四)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评价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合理安排生活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吉林省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加快形成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十五)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研究实施生态补偿,配合省、市做好生态环保补偿工作,积极推广绿色信贷,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风险企业环保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十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化

  以环境公用设施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围绕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保大数据、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咨询等方面,全面推进环保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与金融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本广泛合作,通过成立环保基金、环保设备租赁公司、环保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推进环保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十七)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

  全面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快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开发适合开发区实际的环境管理和行政执法软件,建立以环境信息全收集、环境要素全监管、预警预报溯源全实现、环境治理精准化为目标的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大数据为支撑的网格化监管、在线监控、网络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数据互联共享。

  (十八)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动

  推进化解群众在公共环境上的诉求,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及配套管理办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强制性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健全完善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专门联络、会商研判、重大环境案件挂牌督办等衔接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健全信息交流、鉴定检测、案件移交等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强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攻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精密合作,集中优势力量,用足侦查手段,用好法律法规,对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规范执法,杜绝出现“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现象。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渠道,利用法律手段引导调解和解决信访问题。加大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实施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门化。

  (十九)加强污染治理技术创新升级

  开展污水处理工艺流程、除尘设施、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提高综合集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技术工艺创新与成果应用。大力支持企业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减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应用,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

  (二十)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严格执行环境应急事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抓好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

  五、以固定污染源为重点,提升排污者自我约束能力

  (二十一)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者必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适时增加特征污染物指标种类,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等量替代”或“倍量替代”。

  (二十二)切实提高排污者污染治理能力

  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建立持续性投入机制。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污染治理市场条件,积极委托第三方治理,提高治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十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切实强化对清洁生产的认识,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节能增效为目标,按计划严格制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加快企业自身生产技术创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企业的原材料消耗和能耗,提高物料和能源的使用效率,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十四)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

  落实企业自我管理责任,建立环保管理组织和队伍,明确环保管理责任,积极开展环境管理诚信自我评价,建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

  (二十五)积极参与环保“领跑者”活动

  建立企业争创环保“领跑者”制度,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及时准确公开企业环保信息。积极争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支持,以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不断强化环境意识,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等活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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