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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7840449/2023-38848
分  类: 十里堡村 ;  其他
发文机关: 德馨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标      题: 十里堡村财务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索引号: 11220100MB07840449/2023-38848 分  类: 十里堡村 ;  其他
发文机关: 德馨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标  题: 十里堡村财务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7日
 十里堡村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村廉政建设,本着依法理财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资金管理

  1、村必须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村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村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各村指定一人为出纳(报账员),一切现金由出纳(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非出纳代收的款项应在当日及时向出纳结清。原则上,村出纳为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人员,日常接受镇财政所指导开展工作。并参加镇财政所不定期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3、对房租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外来捐赠收入、村服务收入等其他一切收入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收入的票据,一律使用在镇财政所提供的统一收据,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部分特殊情况的收入也要凭票收款。开具的收入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100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100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20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向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报送经费结报单及银行存款对账单。

  8、集体资金一律不准外借,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的应收款,居委会应及时收回。对于以前发生的应收款,每到季度末由结算中心列出清单交于居委会督促收款。需作坏账处理的款项应写明原因报请街办领导审批核销。

  9、村民委员会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债。不得以单位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资产管理

  1、村民委员会凡购买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施一般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家具设备和应该列入管理的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凡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结算中心和村委会同时要进行登记,以便年底盘点。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从紧掌握。购买专用商品,必须执行先报告后采购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具体采购目录附后)

  3、对于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村民委员会应开出收据交于结算中心会计按评估价入账。

  4、对于村建设需要修建及装修房屋的,村委会必须先拿出工程的概况、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等指标,向社会招标。达不到进区招投标中心标准的中小型维修,需支村两委通过后才能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

  5、村民委员会要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建立资产管理卡,责任到人。干部如有调动应办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公物随调动带到对方单位或占为已有。

  6、要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和结算中心主管会计进行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7、村的房屋出租,必须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且房租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边价格的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应由村主任协同出纳每月统计出租情况及金额,两人签字后上报结算中心备案核查。中心主管会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对。

  8、村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一式伍份,贰份承租人留存,贰份村民委员会留存,壹份交由结算中心审核备案。合同发生变更或重新签订后,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主动上交结算中心。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鉴证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