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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1880505G/2021-017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博硕街道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净博硕办〔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索引号: 11220100MB1880505G/2021-017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博硕街道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净博硕办〔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关于印发《博硕街道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村及社会服务企业:

  现将《博硕街道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2日

  博硕街道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长农居办(2019)1号《长春市关于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根据博硕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总体工作安排,按照城市管理科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关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我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整治我街农村环境卫生,决定在我街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底前,充分抓住新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主要内容

  按照“集中清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在我街辖区的农村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不留死角。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五清”。

  1、清路面。清理村内主次道路、宅间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积存的这圾、积雪、杂土、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保持垃圾池周围清洁。

  2、清房舍。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保持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日扫日清。

  3、清沟渠。突出治理村域内沟渠、河流、排水明沟的垃圾淤塞间题,做到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

  4、清旱厕。针对农村旱厕、污水处理池及环保厕所要做到定期清掏。并且保证旱厕的内外整洁,保障村民的正常使用。

  5、清“三堆”。清理柴草堆、类便堆、杂物堆要在家院内空地或在村内统一地点摆放整齐。

  各社区、村、社会服务企业在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积雪、淤泥等污染物;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拉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在完成“五清”的基础上,围绕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过程中群众信访案件及提供的相关线索,结合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整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三、具体要求

  一是社区、村、社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信访案件,把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与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结合起来,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暑、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的垃圾治理行动,村级党组织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博硕街道环卫群”、宣传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常识、垃圾污染的危害性和规范处理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意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是博硕街道办事处要对农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于3月22日前将整治成果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加盖公章,上报至博硕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