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一)具有长春市户籍、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年满18周岁的城乡居民。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小学校在读的学生、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未满18周岁的城乡居民。
(三)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末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未就业的我市居留外籍人员。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统筹区居民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普通居民(成人及学生儿童)个人缴费400元;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资助政策。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及因病纳入监测范国的边缘易致贫人员,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定额资助后个人实际缴纳居民医保费为250元。个人缴费250元。
集中缴费期:
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长护险个人缴费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
2025年1月1日之前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到账次日起计算。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什么是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是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参保居民(含新参保)在集中预缴期内按规定标准足额缴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2025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为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如果错过了集中预缴期怎么办呢?
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居民,按规定须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无法使用医保,等待期过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