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81013888838B/2026-09534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5日 |
| 标 题: | 胡家回族乡2026年秋季防火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索引号: | 11220181013888838B/2026-0953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5日 |
| 标 题: | 胡家回族乡2026年秋季防火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为切实做好秋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 "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高效扑救" 的工作方针,紧盯秋收时节秸秆焚烧、野外用火、用电负荷增大等风险点,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确保秋季防火期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人员伤亡。
二、时间安排
秋季防火期: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具体按上级统一部署执行)。
重点防控时段:秋收集中期(10 月中下旬)、大风天气、秸秆处理期及重要节假日(国庆节等)。
三、重点任务
(一)秸秆禁烧与野外用火管控
1.实行秸秆全域、全时段禁烧,落实 "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地块" 的四级网格责任。
2.对重点地块、重点时段(傍晚、夜间、大风天气)实行专人盯守,组建巡查队每日巡查,做到 "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责必究"。
3.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引导,对接打包企业、养殖户,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离田利用,从源头减少焚烧风险。
(二)森林草原防火
1.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站(卡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及边缘吸烟、野炊、烧荒、上坟烧纸。
2.落实护林员巡护制度,明确巡护路线和频次(重点时段每日不少于 2 次),做好巡护记录。
3.抓好重点部位管理:墓地集中区、林缘地带、风景林区、防火通道两侧林下可燃物集中区域,秋防前组织一次彻底清理。
(三)村屯消防安全
1.逐村逐户排查用火用电隐患,重点检查老旧房屋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柴草堆垛与房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2.规范柴草垛堆放,做到 "远离房屋、远离道路、远离电力线路"(建议距离不小于 15 米),严禁房前屋后乱堆乱放。
3.关注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落实 "一对一" 包保看护。
4.严禁在室内、大棚、粮仓使用明火取暖和违规用电,推广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烟感报警器。
(四)宣传教育
1.秋防期开展 "防火宣传进村入户" 活动,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横幅标语、明白纸等载体广泛宣传。
2.每村至少悬挂防火宣传条幅 3 条,每日更换森林防火预警器、张贴标语不少于 10 条,发放《致村民的一封防火信》到户。
3.曝光反面典型,对违规用火查处案例公开通报,形成震慑。
(五)巡查值守与火情处置
1.防火期内实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保持畅通,确保火情信息半小时内上报。
2.落实 "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3.一旦发生火情,坚持 "打早、打小、打了",首先确保人员安全,科学组织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参与扑火。
(六)应急准备
1.每个村组建不少于 30人的义务扑火队,乡组建 30 人的应急扑火队伍,秋防前组织一次培训和实战演练。
2.检修补充灭火器材: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铁锹、水桶、手电等,登记造册、定点存放。
四、责任分工
责任主体 主要职责
乡领导小组 统筹部署、督导检查、协调处置重大火情
林业站 森林防火巡查、护林员管理、火情信息报送
应急办 村屯消防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和演练、值班调度
农业农村办 秸秆禁烧巡查、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安全检查
派出所 火案查处、违规用火打击、扑救现场秩序维护
综合执法队 日常巡查执法、禁烧处罚
各村 落实网格责任、入户宣传、隐患整改、扑火队组建
五、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将防火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巡查、器材购置和应急扑救支出。
2.台账管理:建立巡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值班记录三类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3.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每周开展不少于 1 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整改情况 "回头看"。
六、考核问责
1.将秋季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与村干部绩效挂钩。
2.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导致火灾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对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