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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

  1.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网上公开等形式,深入解读部门新近出台的优化发展环境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室)

  (二)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2.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梳理完善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牵头单位:法制,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3.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4.定期清理废止、失效政策性文件,并及时删除在网站已发布信息。(牵头单位:法制,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5.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抽查结果的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情况。(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

  6.稳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决定,以及行政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三)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

  7.及时公示行政罚、产品抽检、质量检测及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健全跨部门 “双随机”抽查机制,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单位: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四)推进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

  9.推进重大决策公开。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涉及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有关决策事项,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及时对外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牵头单位:办公室、党,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10.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等标准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财务科)

  (五)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

  11.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和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

  (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群众获取。(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13.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用好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优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14.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对公众申请较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七)推进投诉举报数据公开

  15.加强市局网站局长信箱、咨询服务以及12315投诉举报等平台数据的管理,对12315数据实行按月、按季和按年分析制度,强化12315数据的深度分析利用。(责任单位:消保科)

  (八)注重公民隐私信息保护

  16.各单位在发布政府信息前明确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去标识化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室)

  (九)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

  17.根据市政府及上级局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室)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企业登记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推进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业务室、单位分别落实)

  (二)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社会关注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服务及保护、价格监管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各业务室、单位分别落实)

  (三)细化部门重点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实现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财务审计牵头,各室、单位分别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办公室牵头督导落实、各职能室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公开范围、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明确落实责任。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都应主动及时公开。各单位、各部门要真正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公布,依申请公开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提高工作能力。

  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业务指导,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监督检查。

  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考核办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严格按照工作分工以及确定的公开内容、范围和时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抽查、互查和督查活动,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