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工作成效显著。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带头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部门强实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领导年度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继续教育,保证学时,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全部通过考试,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责任倒查制度》,明确要求对公民处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的,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要经过集体讨论,执法人员对所处理案件终身负责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重视普法宣传,营造良好行业法治环境
  一是以法制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政策法规的宣传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车站、车辆集散地、等场所作为交通法制教育阵地,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横幅37条、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重点对《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为充分了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挖掘目前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客运中心站、客运南站及火车站等客运集散地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专项整治行动问卷调查》。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重点围绕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执法态度、执法环境等开展,以便于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交通执法突出问题。调查回收有效问卷80余份,针对问卷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找准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根本利益。
  三是开展执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从业人员和广大经营者了解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和办案流程等相关事项。体验执法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进一步拉近了交通运输部门与群众的联系,提升了交通运输执法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三、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交通运输事业振兴发展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根据“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继续推行“证照分离”“减证便民”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编制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发展的依据,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问题。
  三是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们将本部门的投诉咨询服务电话、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流程、法律依据、办理时限等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只要登录区政府网站,办理业务需要的材料就会一目了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聚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交通运输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参加上级培训,5月21日、7月29日、10月22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自行组织常态化培训,去年11月份、今年4月份,针对综合执法队伍刚刚组建,各执法门类之间业务不熟悉的短板,两次组织集中培训。全面实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被授予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新颁布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严格遵照上级部门出台的自由裁量权规章,并认真抓好落实。
  五、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0年7月15日正式挂牌,副处级机构规格。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0名,现在编51人。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织查处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目前人员已经全部到位,运行情况良好。
  六、持续优化“放管服”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年初局党组对交通“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选拔一批有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进入政务服务队伍,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交通法规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事项,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水平。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效率。“放管服”改革目的是方便群众,出租汽车运营年审工作业务量大、时间长,影响了出租车营运时间和经济收入。为了出租车经营者利益着想,今年年审采取流水线作业的模式和预约服务的方式,提前通知出租车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准备好必备材料和车辆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年审,全面贯彻“程序上从简、时限上从短、服务上从优”的工作方针。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做到审批流程清楚,需要申请材料清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杜绝了办事不公,“吃、拿、卡、要”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交通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法治建设法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努力推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