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810138883016/2023-37419 |
分 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决定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
发文字号: | 长九财字〔2023〕10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索引号: | 112201810138883016/2023-37419 | 分 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决定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 ||
发文字号: | 长九财字〔2023〕10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服务中心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长九财字〔2023〕1010号
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3〕553号)及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九财字〔2023〕68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9日至7月18日派出检查组对你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新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金额51.85万元
1.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5101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列支的费用50.5万元,在“5001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
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5101 单位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的规定。
2.2022年12月,你单位将应当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列支广告牌、条幅、宣传册等费用0.39万元,在“30211差旅费”科目列支。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的规定。
3.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30213维修(护)费”科目列支的网络维护费0.55万元,在“30227委托业务费”科目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13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的规定。
4.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30207邮电费”科目列支的网络通讯费0.41万元,在“30227委托业务费”科目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07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的规定。
(二)核销往来款不符合规定,金额6万元
2022年6月,你单位将在“1218其他应收款/饮马河二期”科目挂账的饮马河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借管理费6万元自行调账核销。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1218 其他应收款……四、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一)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一)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29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21〕63号)的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或经济分类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核销往来款不符合规定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区财政局监督科。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主题词:会计监督检查 处理 决定
抄送:区水利局,局农业科
九台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