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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春市九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九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询(http://zwgk.changchun.gov.cn/jt/jtqrmzfndbg/2023j/)。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九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邮编:130500,电话:0431-82323020,电子邮箱:jtq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九台区始终深入落实中央、省和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村(居)务公开及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九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作用,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业务培训等工作,发挥政务公开职能,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导部门、乡镇街道依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维护政务公开专栏。按照国家评估指标,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79条。同时加强对村(居)事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促进各(村)社区开展村(居)务民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在辖区醒目位置设立村(居)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决策透明度,使村(居)务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一是规范依申请办理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实行同申请人确认、按时办理、答复告知、存档备案各个环节,提升了依申请办理实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二是拓宽依申请渠道。全面开通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区政府网站平台申请、电子邮箱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公开渠道,申请人足不出户可以申请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三是优化服务体系。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年度内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办结36件,回复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专栏建设和维护。依托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网站平台的各责任专栏进行动态调整,进行增减或整合,方便公众查询。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做到栏目设置统一、查询入口统一、公开信息统一,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下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促进经济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五公开专栏等52个栏目,为群众查询提供更准确的空间平台。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监督监管。目前九台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0个,其中微博1个、微信19个。依托宣传部制发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对全区2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实行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的方式进行监管,合格率100%。三是明确各项工作时限。年初制定挂图作战任务分解表,将年度内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细化分解,并确定完成时限,进一步促进平台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四)全面提升监督保障能力。一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专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保证栏目及内容更新畅通。进一步健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发布的信息执行“先审批,后发布”,按照上级每月反馈的错别字、无效链接、暗链、伪链、等检测报告,实时提醒责任单位整改并记录备查。二是依托网站的绩效考核系统,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汇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1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1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1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发布的个别信息仍然存在表述错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管有待强化。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政策解读文件开展形式丰富的提质增效工作,将图表、图解、事例等直观生动的表现形式融入政策解读当中,给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政策解读材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充分利用云咖内容安全巡检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信息错敏字和不规范表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