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推动秸秆禁烧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管控,依据《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不变,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基础,以调整优化禁烧工作管理模式为抓手,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协同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夯实“网格化”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基层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提高秸秆禁烧组织化程度,科学有序去除秸秆残茬。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统筹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优化禁烧工作管理模式,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协同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紧盯重大节日、不利气象条件等敏感时段,聚焦公路、铁路周边等重点区域,抓好禁烧监管、秸秆残茬去除等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提出禁烧管控各项落实措施。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街道、村、屯(组)各级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持续完善包保、监管的工作体系和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健全秸秆全域禁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考核问责。
三、工作目标
形成秸秆禁烧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持续强化禁烧监管,层层压实禁烧责任,科学处置秸秆残茬,力争实现“零火点”目标。以农业农村、发改、工信和农机等部门按职责将“五化”利用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为依据,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导”的秸秆收储运机制,科学处置秸秆残茬,实现秸秆全量化处置,降低露天焚烧隐患。
四、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网格化监管、残茬处置、巡查检查、调度通报、责任追究、宣传引导工作体系,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健全秸秆违规焚烧火点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扑灭、处置上报工作机制,减少因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实现“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通过综合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培育市场确保不想烧、通过科学处置确保不乱烧”的秸秆全域禁烧总目标。
1、组织领导体系
组 长:孙德勇 党工委书记
陈 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红霞 人大工委主任
钟 华 党工委副书记
丁志岩 纪工委书记
孟德富 副主任
彰崧百 副主任 南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聂英革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丽 财政所负责人
宗玉哲 农村经济服务科负责人
张殿文 农业农村科负责人
于晓燕 综合治理科负责人
王树凯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于海龙 自然资源科负责人
马洪文 土地征收办公室负责人
靳中华 消防救援办公室负责人
李 峰 后小屯村书记
张连胜 上台村书记
张学岭 前进村书记
于洪涛 环保所负责人
2、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更新网格化包保清单。成立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街道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包村站办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包村领导、包村站办所负责人包村,街道工作人员包组、村干部包组、村民小组组长包户包地块的三级网格包保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地区监管,确保责任到地块、到人头。
3.残茬处置体系
秸秆残茬科学处置方式包括还田、人工清运和烧除方式去除。优先采用还田方式去除,对离田残茬以及难以开展机械化作业的岗地、洼地秸秆,可以制定烧除计划,明确烧除批次、区域和数量。若采取烧除方式,原则上以街道为基本单元,明确烧除轮次、区域、面积,明确具体责任人。公路、铁路重点管控区域“一公里”范围内的残茬需通过深翻、旋耕、打浆或人工清运等方式去除,不得采用焚烧方式去除。开展烧除作业的时间仅限于当日上午9时至16时。应明确开展烧除作业期间,街道包村领导,包村站办所负责人街道工作人员,基层网格长要全员在岗实施全过程监管的要求,明确公路、铁路“一公里”范围内及不利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和敏感时段严禁开展残茬烧除工作的要求和落实措施。
4.巡查检查体系
明确街道日常巡查检查的组织、构成、巡查方式方法及频次,重点时段需加密执行。完善火点处置体系,明确发现火情的应对处置流程、需求,组建灭火队并配备相应器具。确保从组织开展灭火作业,在告警发生后30分钟内完成灭火。明确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检查措施,重点明确公路周边“一公里”范围、保护性耕作地块及夜间时段加大巡查检查的落实措施。
5.调度通报体系
在秸秆残茬去除时间段外,如果发现火点,村屯要第一时间组织扑火队进行灭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并及时上报给街道办事处。
6、责任追究体系。
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调度、亲自跟踪问效。街道包村领导包村和包村站办所负责人包村街道工作人员包社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村村民组长是直接责任人。
7、宣传引导体系
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上坟烧纸”、微信群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调度通报。火点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日调度、周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