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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1013888811K/2023-3407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九台区城子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标      题: 城子街街道办事处村(居)务信息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索引号: 11220181013888811K/2023-3407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九台区城子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标  题: 城子街街道办事处村(居)务信息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一、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条:本章程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党员干部一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委会
  第三条:村委会由主任一人,委员四人组成,任期五年,受城子街政府指导,村党支部的领导。
  第四条:村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村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协助乡政府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经济发展,带领村民致富。
  4、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举办各种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活动。
  5、大力协助维护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好村民反映的问题,促进生产、生活的稳定。结合本村所在规划区的地理位置,抓住机遇,立足长远,切实有效地对该村乱葬坟地进行规范。
  6、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第五条:村委会的工作制度
  1、村委会成员除参加支部组织学习外,自身还要对党和政府的有关知识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2、实行村务公开,时间不定期。公开内容: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救济、救灾款物发放情况;上级拨款投入水利、交通等资金使用情况等。
  3、村干部必须以作则,廉洁奉公,勤奋工作,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民主,涉及村中大事要事要与村民商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六条:充分发挥村民、党员的聪明才智,协助村委会解忧排难。
  1、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公安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2、治安工作:发动和依靠村民搞好本村社会治安,签订有效责任书,全面协调政府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3、公共卫生工作:依靠群众,共同努力,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环境美化,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作。
  第三章 村民小组
  第七条: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下属机构,是实行村民自治的最基层单位,村委会应加强对村民小组的建设。
  第八条:每村划分村民小组,由本组村民选举产生一名小组长,其主要职责:
  1、向本组村民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执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合理化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本组村民的政治思想工作。
  3、带领村民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完成村委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办好本村民组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第四章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九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行使职权: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3、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修改和否决村民代表资格,村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五章 村务公开制度
  第十条:村委会应根据本村多数代表意见和建议,对村财务、村务加大力度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机制措施,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五人监督理财小组。
  1、督促村委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
  3、反映村民合理化建议、意见、督促村委会即使办理。
  4、检查、督促村委会村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开展对村集体财务、财产进行审计,并及时公布上墙。
  第六章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1、此项工作由支部书记组织实施总负责。
  2、上级乡党委政府下派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应吸收村委、村民部分代表参加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章 “一事一议”制度
  1、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采取“一事一议”专题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2、实施项目结果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章 社会秩序管理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遵守维护法律尊严。各户家长应做到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学法、懂法,增加自身防范意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1、不打架斗殴,不寻衅闹事。
  2、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个人或集体财物,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害水利、交通、通讯、广电等公共财物。
  5、加强道德修养、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6、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格执行“一上二扎”节育措施,杜绝计划外生育。
  第九章 违章处罚
  1、情节较轻的由村民小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情节较重的,但未能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由治安委员协同村委会给予相应处罚。
  3、触犯法律的由司法公安等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机关部门新规定有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制定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
  3、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4、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人畜饮水设备、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等。
  11、如发现偷盗他人木、竹、笋等行为,现场抓获并证据确凿,在要求归还赃物的同时,按照情节给予罚款。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山火发生。如发现野外用火每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由上级有关单位处理。
  2、家庭用火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外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手乱倒乱推垃圾、移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车辆停放不准占用道路停放,确需装、卸货物时、要尽快装、卸,同时要确保不影响道路通畅。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采取新农村建设模式,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8、村企业用地,无论是良田还是山地,均按城子街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按国家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居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办事指南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通过村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落实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健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古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按“三资”管理规定,配合乡财政所定期检查等相关活动事项。
  4、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支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5、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之间的关系。
  6、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
  7、上级组织安排的其它事项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事项。
 
  四、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度
  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考评管理,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成员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二)民主评议的组织工作,根据不同的评议对象分别中乡镇党委,政府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其中,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城子街政府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1月进行。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四)民主评议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参加评议会议的人数,宣布评议会议开始,并说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
  (2)被评议对象作述职报告,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由村党支书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作述职报告后,可不再进行个人述职;
  (3)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价或质询;
  (4)被评议对象就群众提出的意见或质询进行解释或答复;
  (5)主持人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由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
  (6)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测评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场记票,并宣布测评结果;村党组织成员的,测评表和测评结果上报上级党委。
  (7)会议小结。主持人对测评会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不称职票数达到50%以上的,认定为不合格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六)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承认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会会议,村余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五、村级议事协商制度
 
  为了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威力,使之直接参与决策、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最终达到高度自治的目的,根据《吉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属议事会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5天内由村集体会选举产生,被当选的村议事会成员必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且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本村村民议事会由12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二)村民议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届时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村民议事会组长负责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事项需要商议或有五分之一村民提议需要研讨群众最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时,可视情况随时召开。
  (三)村民议事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村委组织召开的议事会议。会上发言要慎重,要代表全体村民利益和愿望,以积极的态度为会议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所有参会人员都要虚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四)村民议事会规则:
  1、具体进入参政议政角色,全面监督村委会工作。
  2、听取和评议村委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各种报告。
  3、了解和评议村委会各项工作优缺点。寻找问题,提供改进方法。
  4、了解和评议村财务收支情况。集中反馈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5、在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共同切磋,使村委决策真正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6、代表百分之五一以上的村民提出罢免、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的建议。
  (五)群众对村委会工作发生误解时,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当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地加以解释或教育。要以主人公姿态,及时去制止因袒护少数人利益而损伤大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
  (六)村民议事会决定事项,参会者人人有发言权。但意见不统一时,要坚持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
  六、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发
  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1)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2)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
  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3)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的,保管公章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责任追究
  (1)村民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时,须逐一认真登记用印时间,用印事由,审批人,并签注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应不徇私情,坚持原则,不得利用公章图谋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于个人目的,尚未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造成集体损失和不良后果的,印章保管人应承担造成的全部责任。
  4、私用印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携带公章外出,不准将公章随意托人代管、代盖,未经同意,不得将公章带离办公场所,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公章;
  6、不得借机吃、拿、卡、要,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2)村,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做好各村级财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财经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一)村级财务的管理形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簿、凭证、现金、银行存款,由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代记、代管,其所有权仍属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村级财务的账簿设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财产物资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本、内部往来登记本。
  2、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账管,收据,报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统一整理归档。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会计人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账簿,按要求向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报账、缴款、定期核对相关账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乡村两级账目相符。
  2、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要严格财务手续,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科长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收入、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入账。
  3、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绝对禁止坐支,凡发现坐支现金,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村级的财务收支凭证,每月必须到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报由账一次,同时核对账目,清点库存现金,做到乡、村两级账目余额等,库存符,手续清。报账时间: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业务量多时可随时来报。
  (四)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把审批关,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或领,付款人签字,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必须有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还要有包村干部签字。如有招待费车费等特殊开支,除上述审签手续外,还需有街道办事处纪委及主要领导审批。
  2、村集体支取代管资金必须先由村主要干部审批,乡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内,由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科长审核,支取1000-5000元资金由乡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街道办事处政府党委书记审核。
  (五)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1、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离任时要接受离任审计。
  2、村干部不得代理会计办理财会事项,不得直接经手票据现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账内管理,绝对禁止以收代支、设账外账、小金库等。
  (六)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设理财小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公布当期村内收支和其他财务事项,接受理财小组人员审理监督。
  (七)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会计保留周转金不超过1000元,其余资金全部上交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管理,村收入大的现金1000元以上,当日内必须送交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由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存入银行管理,一村一户,发生业务时镇、村同时登记账簿,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村财村有。
  (八)票据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一律入账,并使用由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领取的专用收据,禁止使用其他收据入账,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收据领取、收回严格按手续办理。
  (九)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村级的重大财务事项要按照村政事务“六步决策法”执行。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大额的对外投资项目,大额借债,较大的财务项目开支,呆账、死账的处理,农业项目的招标发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等,具体规定如下:
  1、村集体发包农业项目、村集体大型购置支出和其他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民主公开,竞价投标。上述项目实施前必须先将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实施时必须有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人员,包村包片领导参加,并签订有关合同,否则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不予报账。
  2、村里的大型购建支出报账,必须开具正式税票,同时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或复印件、工程预算以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必备的资料作为附件入账。
  (十)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要按市纪委、财政局的要求公开账目,公开前要到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审核,否则无效。
  (十一)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村级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保管员,并设财产、物资出库登记浦。村会计、保管员,乡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科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发现亏损、盈余及时做出处理。
  (十二)实行“双代管”,乡、村两级财务人员,乡、村两级审签人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八、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 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
  第五条 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街道办事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第七条 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九、其他相关制度情况
  村“两委”联系群众“三项制度”
  一、接待群众制度。村“两委”成员每天有专人集中接待群众做好来访登记,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明确具体处理办法。
  二、入户走访制度。村“两委”成员走访本村建档立卡农户、贫困户低保五保户,一年每户走访次数不少于二、三次。重点走访困难户、致富能手、老党员和老干部。入户走访时要做好“五件事”。
  三、定期反馈制度。村“两委”每月召开民情分析会,研究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明确办理的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将办理。
  
  
 
  长春市九台区城子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