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6-02642 |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范气温回暖引发安全事故的提示函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 索引号: | /2026-02642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
| 标 题: | 关于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范气温回暖引发安全事故的提示函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11日 |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未来一周白天最高气温可达4℃,夜间最低气温仅为-12℃,易出现“昼化夜冻”现象,引发路面积水结冰、高空“冰坠”等安全隐患。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公安、交警、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聚焦“昼化夜冻”导致的路面积水结冰隐患,加强出行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巡查,重点排查桥梁、隧道、背阴路段、城乡结合部道路、快速路出入口等易结冰区域,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撒布融雪剂、清除积冰等防范措施;同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养护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悬冰坠落安全防范。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聚焦房屋、桥梁、楼宇外墙、广告牌、树木等易产生悬冰的部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清除屋顶、屋檐、桥梁护栏等处的悬冰积雪,严防悬冰坠落伤人毁物。要督促建筑施工、物业服务、桥梁养护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在建工地、居民小区、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划定危险区域,严禁群众在悬冰隐患区域停留、通行。
三、强化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自取暖场所部位、城乡结合部平房居民的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聚焦冬季取暖特点,压实基层防控责任。各部门要加强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宣传,通过入户走访、张贴海报、微信群推送等方式,普及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醒企业员工和居民群众规范使用煤炉、炭火、燃气热水器等取暖、洗浴设备,保持室内通风透气,严防一氧化碳积聚。
四、强化设施农业生产安全管理。社会事业局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温室蔬菜、花卉等设施农业生产的指导服务,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种植户密切关注气温变化,及时做好棚室温度调控,采取覆盖保温、通风降湿等措施,防范气温波动对作物生长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棚室设施安全排查,及时加固棚体、检修通风和灌溉设备,防范大风、积雪、降温等极端天气引发棚体坍塌等隐患,全力保障设施农业生产安全。
各单位都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防气温回暖引发各类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