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5-09104 |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活跃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应急字〔2025〕35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 索引号: | /2025-09104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活跃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应急字〔2025〕3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当前,正值生产经营活跃期,工商贸领域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安排,定于即日起至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根据本领域工作实际,结合“10+6”源头治理、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开展,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层层深入,落实到位。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排查整治:
(一)重点岗位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情况等。
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检查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完整性、隐患整改督促跟踪情况、安全培训组织实施等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重点检查焊工、电工、制冷工、高处作业等特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书有效性、实际操作技能与证书等级匹配情况,坚决杜绝无证操作、持假证操作等违规行为。
4.一线操作人员。重点核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熟知程度、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岗位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二)重点场所部位
1.施工现场。重点检查现场物料堆放是否规范、作业区域划分是否清晰、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按规定设置、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现场监护是否到位等。
2.有限空间。重点排查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通风设备、气体检测仪器、应急救援器材等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可用,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作业监护制度是否落实等。
3.高处作业。重点检查作业平台的承重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临边洞口是否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作业下方是否设置警戒区域、是否有专人监护等。
4.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储存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不同性质化学品是否分类存放,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静电等设施是否有效;动火作业区动火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现场是否清除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是否设置专人监护;电气设备密集区重点检查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有无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设备散热是否良好;仓库堆垛区堆垛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垛间距、通道宽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混存乱放现象;易燃易爆品生产车间设备防爆性能是否良好,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防静电措施是否落实等。
(三)重点设备设施
1.机械设备。重点检查传动部位防护罩安装情况、急停按钮 有效性、设备运行中的异响与振动情况、润滑系统运行状况等。
2.电气设备。重点检查线路敷设规范性、接地接零保护可靠性、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度、配电箱开关箱防护情况等。
3.特种设备。重点检查设备运行参数稳定性、钢丝绳等关键部件磨损情况、安全保护装置灵敏性、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完整性、定期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性、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安全附件定期校验情况,特别是起重机械的限位装置、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情况等。
4.升降设备。重点检查结构部件、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性,设备档案、检验检测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与有效性,以及操作人员资质及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载荷是否符合规定等。
5.消防设施。重点检查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水泵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堵占情况、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完好性等。
(四)重点环节管理
1.基础管理。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结合实际更新、安全例会与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是否合规等。
2.临时用工。重点检查用工单位是否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是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是否为临时工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等。
3.安全协议。重点核查协议签订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尤其是外包工程、租赁设备等场景中安全责任划分的明确性,以及协议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等。
4.作业审批。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等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批人员资质符合性、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有效性等。
5.应急处置。重点排查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并总结改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的充足性与有效性等。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本行业、本领域企业应用系统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对照企业双重预防机制,逐项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自查到位;
(二)扎实推进重点风险隐患“回头看”。各部门梳理本部门上半年隐患突出企业、“不放心”企业和未整改闭环企业,再次严查各类隐患整改情况,再次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同时对“工改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中未整改闭环的企业,加快进度,确保闭环;
(三)强化综合协调调度督导。持续强化暗访督导,重点对2层以上餐饮场所、“工改商”场所、废品回收企业开展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导行管部门、属地,确保各项专项行发取得实效。
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对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各部门要做好工作情况收集、总结、上报工作,将本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8月25日和9月25日前报送至应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