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2025-08224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索引号: /2025-08224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雷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雷电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防雷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雷安全责任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履行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雷电灾害应对能力。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重大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完善防雷设施,规范工作台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防雷检测机构须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服务,严禁无资质、超资质或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二、推进防雷安全综合治理   

  一要严格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建设局经科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防雷安全监管。   

  二要强化防雷安全监督检查。结合《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将防雷安全纳入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对高风险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增加检查频次,限期整改问题,并定期评估防雷措施有效性。   

  三、加强雷电灾害风险管控   

  一要预警信息联动。气象部门要优化雷电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部门需确保预警接收畅通,指导行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   

  二要宣传教育普及。利用线上线下平台,针对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防雷知识宣传,重点普及雷电避险常识和应急技能,提升公众防灾意识。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提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