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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07914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索引号: /2025-07914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近期,全国多地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6月17日,上海市申长路869号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2人遇难;6月21日,辽宁海城辽南纸制品厂发生较大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7月2日,江西九江浔阳区城东工业 基地发生同类事故,2人死亡。2021年、2022年我市畜牧、供暖领域在同期也曾发生过两起类似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段,有限空间内氧含量稀薄,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挥发加剧,中毒窒息事故发生风险持续攀升。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台账。经科局、建设局、商务局、社会事业局、卫健局、文教局、市监分局要督促权属单位对以下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摸排:①密闭或半密闭设备,主要包括贮(槽)罐、塔(釜)、冷藏箱、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②地下有限空间,主要包括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沤肥池等;③地上有限空间,主要包括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要及时动态更新有限空间台账,组织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依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规范张贴警示标志,并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强化安全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辨识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核心措施,针对性制定风险管控方案,扎实开展排查检查,及时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严格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检测不合格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防护装备检查、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等措施,经现场监护人员逐项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要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审批人员参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检测仪器规范使用、应急救援处置流程等内容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严格外包管理,杜绝以包代管。有限空间作业采取外包方式组织实施时,发包单位必须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放任不管。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前准备和作业现场管理,不具备作业条件,严禁擅自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四、强化异常处置,科学应急救援。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护作业过程,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通讯,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作业过程中,要持续通风并实时监测气体浓度,定期记录检测数据。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作业现场应配备充足的应急 救援装备,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时,作业现场负责人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科学组织救援,同时,监护人员要坚决制止任何人擅自进入有限空间盲目施救。 

  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摸底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如无法保证安全,坚决禁止贸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市里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底数不清或存在瞒报漏报情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请各部门在今年6月份首轮摸排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梳理有限空间底数,及时更新台账,强化安全监管,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各部门台账更新完善后,于7月17日前报送区应急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