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5-05999 |
分 类: | 政策文件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5日 |
标 题: | 入汛通告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应急字〔2025〕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索引号: | /2025-05999 | 分 类: | 政策文件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5日 |
标 题: | 入汛通告 |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应急字〔2025〕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为做好全区汛期防汛工作,有效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吉林省防汛条例》,通告如下:
一、进入备汛状态。2025年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7月15日至8月15日。根据汛情发展,管委会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防汛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牢牢树立汛期抢险救援“不死人、少伤人”底线思维,时刻确保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夯实防汛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压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切实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三、加强预警会商。汛期内,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合会商和预警发布制度,及时按照上级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向辖区居民发布预警。街镇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到位,打通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四、整改防汛隐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防汛重点点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紧盯河流沟渠、城乡内涝、地下空间、危倒房屋、在建工程等薄弱环节,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安全度汛工作措施。
五、积极实战演练。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行业抢险救援队伍、群众防汛抗旱队伍要及时组织演练,并做好抢险救援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抢险救援。
六、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好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汛期信息处置流程和报送途径,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发生,遇到重大汛情、极端天气、“五停”等情况,第一时间按程序启动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特此通告。
经开区防汛值班电话:0431--8486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