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4-02983 |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3日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安委办字〔2024〕27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 索引号: | /2024-02983 | 分 类: | 安全生产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经开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23日 |
| 标 题: | 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 ||
| 发文字号: | 长经技安委办字〔2024〕2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27日 |
元宵节期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烟花爆竹燃放多,用火用气用电增加,容易发生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督促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一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设有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防火检查、巡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全面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主动拆除在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要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巡查力度,利用各类微信群反复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元宵节当晚至凌晨,公安、消防部门和四街一镇工作人员,利用车巡、步巡等方式开展安全巡查,确保燃放安全。要督促提醒劝导广大群众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加油站、加气站、危化品仓库、危化企业、废品收购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重要物资仓库、文物建筑、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严禁往下水道扔鞭炮,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燃放后,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重点区域附近要备足水源和消防设施,视情前置消防救援力量。农村地区要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柴草垛,导致火灾蔓延。
三要强化节庆文娱活动安全防范。文教局、商务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加大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力度。举办文娱、促销、民俗等活动时,要督促主办方确保场地安全,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和应急处置力量。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提前对焰火晚会作出针对性部署,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要提示参与活动的群众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切勿乱扔烟头。
四要强化城乡火灾安全防范。深刻吸取贵州、广西两地火灾频发教训,及时组织清理杂草、秸秆等可燃物,充分发挥“三员”作用,看住祭祀用火和农事用火。元宵节当晚,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防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五要强化悬冰坠落安全防范。针对近期天气变化,四街一镇要督促辖区内产权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对所属建筑物、公共设施“悬冰”进行及时清理;建设局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庭院、居民楼顶等部位的“悬冰”清理工作;无法及时清理的要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牌,强化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