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6-03846 |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国资办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标 题: | 政策解读:国资办关于《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解读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索引号: | /2026-03846 | 分 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国资办 | 成文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标 题: | 政策解读:国资办关于《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解读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解读(2026)
一、核心定位与变化
最严终身追责: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倒查15年(2011-2026)
全覆盖:央企及各级子企业、国有控股、已退休/调离≠免责
全链条:从决策→运营→风控→后评价,全程可追溯
严管+厚爱:98种违规情形+6大容错机制,容纠并举
二、五大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
2. 依法依规问责
3. 客观公正定责
4. 分级分层追责
5. 惩治+教育+制度建设相结合
三、追责范围
集团管控:违规改制、混改、并购、担保、借款、资金池、利益输送
风险管理:内控失效、风险不报、瞒报漏报重大风险
购销管理:虚假贸易、应收款不追索、低价处置、关联交易失察
工程建设:围标串标、转包分包、超付工程款
金融业务:违规衍生品、私募、脱实向虚、民间借贷
科技创新:伪创新、套取科研经费、成果造假(新增重点)
资金管理:账外资金、挪用、违规理财、担保
产权管理:产权不评估、低价转让、隐匿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未后评价、后评价造假、项目失败追责(新增闭环)
四、资产损失标准(2026)
一般:<500万元
较大:500万~5000万元
重大:≥5000万元
五、责任划分
直接责任:经办、决策、审批人
主管责任: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六、处理方式
1. 批评/诫勉
2. 组织处理:降职、撤职、禁入
3. 扣减薪酬:绩效、年薪、股权、奖金全追缴
4. 禁入限制:5年直至终身不得任国企领导
5. 处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
6. 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涉嫌犯罪)
七、终身追责要点
已退休:仍可追责、调整退休待遇、追缴已领薪酬
已调离/辞职:可追溯追责、通报现单位
跨任期:历任责任人按履职时段分别追责
后评价倒查:项目建成≠结束,后评价发现问题终身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