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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dz.gov.cn/) 相应的信息公开专栏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吉林大路6188号;邮编: 130000;电话:0431-8996008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制定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夯实公开基础,突出便民惠民,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2022年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共计发布政府信息4570条。
  (一)深入推进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志化、信息化管理,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作用,分类展示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应用,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各重点公开领域特点,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实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应用和监督,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运行体系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实时跟踪评价标准目录实施情况。
  (二)做好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打通政务公开到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由我区党工委办公室、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街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信息公示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12月31日,全区33个社区、10个村委会组织公开发布310余条村(居)务信息,重点公开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社区、村委会基本情况简介、社区、村委会各类工作制度等内容。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监管
  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在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时,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层层审核、校对发布内容,信息发布后做好读网检查,确保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准确。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严把信息安全关,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不断提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水平。严格开展自查整改,定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发布信息贴合工作实际,内容积极向上,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确保我区政务新媒体迈向新的发展高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工作还不够认真负责,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仍存在表述错误的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上存在欠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对脱钩,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息公开还存在漏项、弱项,信息全流程公开还存在短板。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监督检查责任,建立分管领导统筹、业务科室推进、专人具体实施的各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方案规定,做好重点难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和目录,根据各工作领域实际,完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信息发布流程图,确保各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全流程规范化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