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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3-236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组织审计项目遴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3689/2023-2360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标      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组织审计项目遴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组织审计项目

遴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取消调整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费用,由民政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人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所需资金由民政部门承担,为规范社会组织审计业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通过发布公告专家评审的方式,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组共同遴选第三方服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有关机构对经开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人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服务。

1、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资产清查,出具验资报告;

3、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业务。

  二、第三方组织资格条件

(一)在长春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并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近三年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相关审计服务经验,成立3年以上。

(三)第三方机构的团队人员应具有本项目服务相关资质。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且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和遴选方法

(一)第三方组织自愿申报,社会事业局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参与评审。

(二)社会事业局联合评审组对第三方组织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审核。

(三)遴选第三方组织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及以上的条件下进行,运营机构以综合评分制的方式选择、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本项目中选的最终签约对象,并与社会事业局签订服务合同,负责经开区社会组织审计项目服务。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申报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近三年年检合格报告;

4.申报主2022年度审计报告;

5.申报主体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申报主体最近三年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项目服务方案;

7.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8.申报主体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需要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4251730

报名资料送达截至时间:20234261730前。

(三)报名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206室(吉林大路6188号)

(四)递交方式

可现场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1206室),联系人:杜晓洋,联系电话:89960241,邮编:130212

(五)评审时间

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六)其它要求

申报本项目主体不可以同时申报其它项目。

五、注意事项

   (一)公告期5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

  (二)资料密封送达并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承诺书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