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中小微批零住餐企业: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长府办明电[2022]14号)文件要求,长春市拟安排专项资金对2022年前三季度中小微商贸企业新增贷款予以部分贴息,贴息比例由市政府统筹确定,现通知如下。
请符合调度范围的中小微批零住餐企业(详见通知文件),于6月15日上午9点前将附件1发至邮箱:jkqswj2022@163.com;于6月22日下午4点前报送两份装订版申报书至机场大路7299号1409室,逾期视为无相关情况。
注:现在为摸底阶段,贴息比例和具体补贴时间由市政府收集信息后统筹确定,由相关部门兑现。
经开区商务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