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MB0T54814D/2024-04211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公告;通知 |
发文机关: | 会展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 | 会展街道关于《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的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索引号: | 11220100MB0T54814D/2024-04211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公告;通知 |
发文机关: | 会展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 | 会展街道关于《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的政策解读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8日 |
申报条件:户籍在本街道辖区范围内, 年满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申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高龄津贴初始发放依据为申请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
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5元,其中80-89周岁城乡低保(特困)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已开通金融功能的个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指定银行账户。
办理须知:户籍由外市迁入的,从符合户籍和年龄条件之月起补发。跨区迁入的,原户籍所在地区级民政部门能够提供未领 取高龄津贴证明的,由迁入地负责补发;不能提供未领取高龄津贴证明的,从迁入本区后符合条件之月起发放。
办理流程: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