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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54814D/2022-0273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会展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标      题: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告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索引号: 11220100MB0T54814D/2022-0273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会展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标  题: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告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告知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夫妻自愿终身只生(养)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办理条件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的育龄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在独生子女十八周岁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无子女的夫妻,收养一个子女(包括单身公民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一方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现为单身或者再婚未再生育的 

  二、所需材料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婚育情况承诺书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 

  3.单身公民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需要出具身份证和收养证外,还应签署婚育情况承诺书 

  三、办事时限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接到办证申请后,进行信息审核,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需的材料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原因;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办证平台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承诺: 

  网上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政务大厅计划生育窗口签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以凭此凭证到发证单位计划生育窗口免费换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证件打印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可通过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林省计划生育办事服务大厅”或“吉事办”小程序,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获取查询验证码,查询证件办理情况,审核通过的可以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