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医疗保险专家库中按一定比例公开、随机抽取了部分医药专家,组成评估小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评估专家的评估分工,对长春市城区申请变更的1家医疗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和119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实地评估,依据《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定点资格实地评估标准》和《零售药店申报定点资格评估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赋分。根据实地评估得分情况,统筹考虑我市医保网络系统承载能力,现对本年度申请变更的机构做出综合评估,意见如下:
一、实地评估得分60分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2017年度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变更评估。
二、实地评估得分60分以上的零售药店,通过2017年度长春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签约零售药店履约能力变更评估。
公示期: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5679967。
附件:1.2017年度长春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签约机构公示名单
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