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381013536904Y/2025-00529 | 
| 分 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 标 题: | 【招标公告】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蒸汽供应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发文字号: | 2410-220184-04-01-994334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 索引号: | 11220381013536904Y/2025-00529 | 分 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 标 题: | 【招标公告】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蒸汽供应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发文字号: | 2410-220184-04-01-994334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蒸汽供应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农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吉林农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满足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蒸汽供应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新建蒸汽锅炉房一座(包括锅炉间、引风机房、变电所、环保用房、泵房水池、煤棚、上煤除渣、烟囱等辅助生产用房及设施),新建锅炉房至园区公辅用房的蒸汽管道0.915km(公辅用房至各用户的蒸汽管道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2.3建设地点: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计258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采购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公用管道安装(GB2)。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相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 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1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远程解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农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联系人:樊冠男
电话:0431-89770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于鹏
电话:17390920515(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1-76256069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76256069 邮箱:gzlszbb1@163.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