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81MB1852328C/2025-03139 |
分 类: | 行政处罚;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卫生健康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索引号: | 11220381MB1852328C/2025-03139 | 分 类: | 行政处罚;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卫生健康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标 题: |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一、被处罚人(单位/个人):陈文卓
二、违法事实:陈文卓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三、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及《吉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公卫医罚字[2025]-YS-002号
五、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300.00元)。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下达行政处罚日期:2025年4月2日
七、行政处罚机关: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日